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希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通过“希望杯”学生科研立项和竞赛培育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学生科研成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浙江省和全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于2012年9月开展校级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1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二、申报要求
详见浙商大学〔2012〕122号文件
三、步骤与进程
1.发动、申报阶段(2012年6月至9月9日)学校通过商大青年网等途径介绍立项申报情况;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学术性社团通过各种途径作好宣传工作。
各院级“希望杯”组织工作小组要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进行立项申报,筛选后送学校团委。
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申报。项目立项申报表可以从学院领取或直接从http://hopecup.zjgsu.edu.cn/下载。
各学院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于2012年9月9日下午15:00之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版送至8号教学楼205室,邮箱:hjxykjzx@163.com。
2.项目立项阶段(2012年9月10日):
(1)校团委对申报作品进行整理,确定校级立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对经审定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
(2)申报立项课题数: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每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0件,学生人数在500-800人的每学院原则上不超过30件,学生人数在800-1200人的每学院原则上不超过40件,学生在1200人的每学院原则上不超过50件。
(3)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比例:由各学院按上报申报立项课题数的10%和50%分别确定,其余为学院的立项项目。
3.课题深化研究阶段及结题(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学生已参加其他组织进行的科研项目可再次立项,但不重复予以经费支持。
5.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集体申报。
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博士生踊跃报名参加,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联系人:祝方琦673169(手机短号) 方瑾老师 668690(手机短号)
联系电话: 88071024-7008
附件:
1.2012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1:作品立项申报书.doc
2.2012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课题汇总表
附件2:“希望杯”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3.浙商大学〔2012〕122号
浙商大学〔2012〕122号.doc
环境学院学生科技与创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