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推进学生教育创新改革,推动我院学生科技创新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导师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面向全校开展2012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共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8名:校级4名,院级4名。
二、评选范围
2011-2012年,在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
三、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有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热心指导在校本科学生开展以下科技创新活动:
1.每学期为相关专业或班级的学生作一次科技类讲座或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已开展的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介绍相关学科的发展状态和研究成果等;
2.引导学生自愿结成科研小组,指导学生阅读课外书籍,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所指导学生科研小组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调研或实践活动等;
3.重点指导1—2个课题(项目),定期检查课题的进度,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发明制作(实验),撰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等;
4.指导学生参加校“希望杯”竞赛、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及校内外大学生学科竞赛。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指导的学生作品在校级“希望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包括校“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校“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奖;
2.指导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2〕167号)中规定的竞赛类型)中获奖;
3.指导在校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立项并结题;
4.学院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其他成绩。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个人申报,根据年度内指导学生的相关情况,坚持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环境学院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并提供电子佐证材料。
3.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计分,以总分排名,择优入选。
4.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的评选根据评选条件,报学院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5.根据校学生科技创新导师评比的分配额度,择优推荐到学校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创新导师,学院按1:1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创新导师,两者不可兼得。
6.优秀学生创新导师候选人推荐不限于本学院,可不足额推荐。
7.填写《环境学院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导师申请表》,电子稿于2012年1月 14日之前发送至邮箱hjxyxb@126.com。联系人:方 瑾 联系电话:88071024-7008,668690.
环境 学院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