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在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7.42%、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100.00%,圆满完成学校下放的就业工作指标。为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201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院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执行国家就业政策和学校各项就业要求,积极参与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为本学院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敢于实践和创新,在工作中有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事例。
3.积极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适时动态,热情接待毕业生咨询,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较好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4.同等条件下,毕业班班主任优先考虑。
三、评选指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就业促进管理办法》(浙商大环境〔2012〕10号)相关规定,拟评选2-4名。
四、评选程序
1.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拟申报教师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于
2.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校级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人。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