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党〔2015〕15号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关于2015(下)学生党员“双推”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促进团员成才”的团建思想,确保地“双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考察对象)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青年团员,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发展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5(下)“双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团支部在学严格按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发展条例》相要求、条件,开展本次“双推”工作;
二、具体程序要求:
(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推优”前确定“推优”候选人,候选人由以下办法产生:(1)各团支部委员(可包括班委)会同班主任根据推荐条件讨论确定;(2)超过7名以上支部内团员推荐。
3、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党支部书记(支委)指导开展工作;参加投票的团员数为全体团员(含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邀请班主任到场;团支书向广大团员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各项排名、参加团日活等情况);“推优”候选人结合个人的学习、生活、社会工作等各个方面情况,进行陈述(时间不少于3分钟、可制作PPT);本支部团员根据“推优”候选人平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排序)投票。被“推优”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到会团员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4、团支书根据当场投、唱票结果,严格按“推优”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填写《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在10月19日之前将所有表格均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连同原始选票按要求统一上报所属党支部审核。
5、党支部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至学院党员发展中心统一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全院团员青年的监督和建议;
6、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考察联系人,被“推优”的团员在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下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并编入支部进行培养考察。
(二)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考察对象
1、“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党支部总体协调进行,团支部要积极配合党支部的工作;
2、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相关条件要求,在10月12日之前确定“推优”候选人。
3、各党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辅导员指导开展工作;会上培养联系人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各项排名、参加党校培训情况); “推优”候选人结合个人的学习、生活、社会工作等各个方面情况,进行陈述(时间不少于3分钟、可制作PPT);本支部支委、正式党员和各班班长根据“推优”候选人平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并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排序,并以支部为单位填写《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考察对象”情况汇总表》在10月23日之前报党员发展中心汇总。
4、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培养考察情况、支部评分情况对“推优”候选人评分。
5、党员发展中心将以上两项评分汇总,一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讨论;
6、学院统一对拟发展对象进行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召开展大公讨论发展。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环境党2015-15号文件:环境学院党委2015下学生党员“双推”工作的相关通知2015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