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和《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初步确定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及学业奖学金等级,现予以公示。纸质版公示在逸夫楼三楼公告通告橱窗,电子版公示在“浙商大环境学院研究生”QQ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实名反映或来逸夫楼325查阅。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10月29日
联系人:余老师,28008205;石老师,28008221
E-mail:szyoffice@163.com
环境学院
201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