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精神,《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12〕382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与党委研工部初审并公示、学校审定公示,我院梁禹翔、方圆、黄焕林、章小强等四人获得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希望我院全体研究生能够以他们为榜样,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