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班:
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现开展我院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的评选对象是毕业班研究生,名额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优秀研究生”奖的评选。
2.MBA学院和法硕中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本单位研究生的荣誉评选工作;其他2016年6月毕业的2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的评选,由所在培养学院另行组织评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奖同年度可兼评,但奖金不兼得。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 学习成绩优秀,按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
4、科研成果突出,勇于开拓创新,表现出较强的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并且积极参加“希望杯”、“挑战杯”、“省新苗人才计划”等学生科技竞赛活动。
5、指导本科生参加带课题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崇高的服务意识,对学院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文体活动。
7、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本科生英语辅导计划,并取得一定成效。
8、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院、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书记、研究生教学院长、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教师代表(2人)、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1人)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人数必须为奇数。
2、学生自愿申报或导师推荐。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浙江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初选。各班负责人组织班级代表初选,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并提交学院评审小组讨论。
4、学院评选小组讨论表决并公示。由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
5、向研究生部提交材料。评选结束后,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材料,由校研究生院进行材料审核。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5年12月25日前将优秀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优秀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环境楼32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uniume@qq.com。
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