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直)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
二、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工作中履职尽责以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开展评议。
三、评议步骤
在各分党委、党总(直)支的直接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工党员的民主评议与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同期(2016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的开展时间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有序推进。要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及时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黄敏辉 28877079
组织部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