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0

环境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班级: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2017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班级申报、评定。成立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讨论、评定。讨论结果(附件1-经济困难评定-班级初评-xx班)于9月27日下午4点之前发至班联学生事务中心:hjxyzhkpb@126.com 

3.网上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后,根据讨论结果,各班提醒相应同学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申请截至9月27日下午4点。
4.辅导员审核、认定——学院审核、认定工作,截至9月28日下午4点。
5.学院公示、上报。学院将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抓紧落实按期完成。

7.详情请咨询辅导员或班主任。
 环境系辅导员 林老师 28008219
 市政系辅导员 丁老师 28008222
 海洋系辅导员 石老师 28008221

附件1-经济困难评定-班级初评-xx班

附件2: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环境学院学工办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hjxy@zjgsu.edu.cn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9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214 传真:0571-28008215 邮箱:hjxy@zjsu.edu.cn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