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班级: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2017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班级申报、评定。成立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讨论、评定。讨论结果(附件1-经济困难评定-班级初评-xx班)于9月27日下午4点之前发至班联学生事务中心:hjxyzhkpb@126.com 。
3.网上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后,根据讨论结果,各班提醒相应同学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申请截至9月27日下午4点。
4.辅导员审核、认定——学院审核、认定工作,截至9月28日下午4点。
5.学院公示、上报。学院将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抓紧落实,按期完成。
7.详情请咨询辅导员或班主任。
环境系辅导员 林老师 28008219
市政系辅导员 丁老师 28008222
海洋系辅导员 石老师 28008221
附件2: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生)
环境学院学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