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学生素质评价电子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0

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处2017223日《关于做好2016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开学初布置了环境学院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各班同学已根据浙商大学[201521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和浙商大学[2015218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申报填写,经个人签名后全部上交学院汇总表,现就学院审核评比阶段有关证明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1.为节能环保,2016年度素质评价记实(含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4方面)加分相关证据材料不需要上交纸质打印稿给学院,而统一使用电子图片形式。

2.加分证据电子图片应清晰,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评比外,将严肃处理并记录学生档案。

3.加分证据电子图片文件名的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加分名目+加分的分数”,如:周某某+校运动会第一名+5分等

4.加分证据电子图片由各位同学汇总到各班班长处,班长汇总每位同学的加分电子证据后每个班建一个文件夹(里面不要含子文件夹)。汇总完毕后再由各班班长统一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考评部邮箱:hjxyzhkpb@126.com

5.各班发送加分证据电子图片的最后截止时间为45日上午10点前,逾期未提交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记实加分申请。

6.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加分证据电子图片,对同学已签名确认上交的“2016年度素质评价汇总表”逐一审核。原则上只删减汇总表中的不合理加分项,对各班同学签名前漏报的加分条目不予以采纳与加分。

7.对无法用加分证据电子图片提供证明的,如担任学生干部的加分项,请每个人统一手写一张加分申请说明,再等同加分证据电子图片拍照上交电子文件。

8.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办冯老师,电话:13777573303(短号6533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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