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 201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0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并于11月20日(周一)18:00前将各类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完成报送。

(一) 纸质版材料

内容:结题课题资料(一式两份);

上交地点:钱江湾生活区38幢楼下。

(二) 电子版

内容:结题课题资料、汇总表

要求:须将结题课题资料和汇总表汇总至文件夹,并将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上报邮箱:hjxykjzx@163.com

 

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四、有关事项

1.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2.各项目负责人无须盖章,由科创中心统一安排盖学院公章、计财处公章和学校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创中心。

联系人:朱凯浩

          联系电话:17376513367

环境学院学生科技与创业指导中心(院团委)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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