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浙发改高技〔2018〕182号,现将2018年省级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 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 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 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 申报条件
(一) 符合《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 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能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积累一定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产业化应用价值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技术、人才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的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方向、任务与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1.我校限报2家。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编制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
3.4月19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五份交科研部,电子版发至yyy@zjgsu.edu.cn,联系人:叶彦莹,28877173,671213
附件:
2.《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部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