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术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贯彻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等文件情况;学术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学术道德和诚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是否完善,查处程序是否规范。
2.面向教师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的情况。
3.自2014年以来受理、查处的高校科技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模板见附件1里面,没有也要零申报并加盖学院公章。
4.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办法。
二、检查方式
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省教育厅随机进行抽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8月22日前以邮件形式将自查情况报告发至:yhh@zjgsu.edu.cn;加盖部门公章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含科技人员学术不端行为情况表,并附件处理文件)8月22日前交科研部1059室。
科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