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研究生班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的申请组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我院有4个名额。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浙江工商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具体条件详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硕士生评审程序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制定或修订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于9月21日前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布,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2.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填写《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和材料清单,截止时间:9月21日上午9点半。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对学院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推荐拟获奖人员人数应在限额内。初评推荐结果以及相应申请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申诉处理。在学院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参评年度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1.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学院通知申报截止时间,毕业班同学可宽限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前。 2.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度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学院通知申报截止时间,毕业班同学可宽限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前。 3.申报材料中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等同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 六、申报材料 1.《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相应的佐证材料(纸质版); 2.《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模板)》(附件4)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到hjxyxgb@zjgsu.edu.cn,纸质版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逸夫楼323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28008219。 |
附件4: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模板)
附件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7
附件6: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1809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