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5浏览次数:0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2018年10月修订)》,经同学们自主申报、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学生监督小组初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审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1月5日-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28008219/653303,邮箱:hjxyxgb@zjgsu.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2018年10月修订)

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5〕216号)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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