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工认协〔2018〕13号)要求,我院环境工程专业2018年9月提交了2019年度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通知申请已被受理,进入自评工作环节。
我院高度重视专业自评工作,迅速成立工作小组,于12月18日召开启动会议,依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认真开展专业自评工作,以期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0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工认协〔2018〕13号)要求,我院环境工程专业2018年9月提交了2019年度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通知申请已被受理,进入自评工作环节。
我院高度重视专业自评工作,迅速成立工作小组,于12月18日召开启动会议,依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认真开展专业自评工作,以期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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