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1月10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由沈东升院长、郑苏法书记、刘惠君副院长带队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大检查,8:30对教工路校区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进行了检查,完成后11:00开始对下沙校区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14:00开始对科研实验室所有存放化学品进行了统一检查,16:00本次安全检查结束。学院领导对本次安全检查高度重视,认真查看实验室的每一个角落。检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一一记录,并要求在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学生尽快整改,并对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
通过本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学生责任心差,导致实验室卫生状况差;
(2)仪器设备使用后无人收拾导致生锈无法使用;实验室内试剂管理不规范;
(3)研究生学习室、实验室内有违规电器以及违规用电情况;
(4)学院在之前检查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仍然不进行相应整改或采用掩盖方式应付检查;
针对本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对于情节严重的实验室或研究生学习室,检查小组当场封门处理。
实验室安全无小事,安全管理任重道远。此次安全检查,看到了环境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安全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对实验中心和各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