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8级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平台招生与专业分流的相关规定、学院分流原则,现启动2018级专业分流。


1.分流原则


根据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以及系的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仍保留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平台,愿意修读环境工程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的同学建议在二年内应仍然留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平台继续学习,无须填表


由于给排水专业的差异性,为了确保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培养质量,根据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及市政系的要求,愿意选择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同学可以填专业选择意愿表,从环境科学与工程平台中分流,进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但要根据学院内专业课程互认的规定,必须补修给排水专业的相关课程。


 


2.专业情况可与班主任、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咨询。各专业信息咨询联系人


环境工程专业系负责人:江博琼(13588046965)、陈婷(18758023227


专业负责人:沈东升(15257129556


环境科学专业系负责人:韩竞一(13958084989


专业负责人:刘惠君(1395813086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系负责人:池年平(13634189696


专业负责人:丛燕青(13858095801


 


3.2018-2019学年第2学期2018级专业分流日程安排


  • 326日下午1500起各班级可至学院328室领取《专业意愿选择表》;

  • 329日上午900截止提交《专业意愿选择表》;

  • 329-42日学院讨论、公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确认名单

  • 43日上报学校


附件专业分流原则与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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