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一)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见附件5。
(二)学生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16时,
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16时。
三、学院公示、上报。
请各班级抓紧落实,按期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冯老师,电话:28008219。
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类型和资助项目不填,符合条件的同学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来勾选)
附件2: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5: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及分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