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本科学生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推荐条件
国家助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相关条款组织推荐。少数民族预科生建议优先考虑。
三、名额和资助标准
一档38名,4000元/学年,二档75名,2500元/学年。
四、申请和上报
1.学生申请。认真、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2.学院评议、公示。根据分配名额、公开评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审核、上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学生处报送相关材料。
4.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评议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经学校审定、结果公示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诉处理。在公示期内,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请裁决。
五、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
3. 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环境楼323办公室,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hjxyxgb@zjgsu.edu.cn。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28008219。
附件2: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