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0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院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各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将评选名额下达至各学院。我院今年分配名额为1名,学办将按照学校、学院评审细则进行推荐排序。

    学校举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拟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学校对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校级、省级)另行奖励。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80917》(附件2)要求。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体质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当年度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和《环境学院2019-2020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公示(样版)》(附件4)进行申请,截止时间:202010516时,邮箱:476446184@qq.com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预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审,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学院原则上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如有同学要参加特别评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并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1000字。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109日送至环境楼323和电子稿于105日16前报送至邮箱476446184@qq.com。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28008222,环境楼323室。

(三)特别评审公开评选。

    学校计划10月14日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审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采用现场陈述、PPT等多种形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审奖建议名单。

(四)结果公示。

    学院对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审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四、评审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学院成立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在10月8日前报校学生处备案。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80917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附件4《环境学院2019-2020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公示(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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