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一)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见附件5
(二)学生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5日16时,
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0月7日16时,
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6时。
三、学院公示、上报。
请各班级抓紧落实,按期完成。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