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0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三份的编号相同,为唯一编号。

二、就业协议书放在学办,同学需要的时候到学办领取,领取时须仔细核对发放表和协议书上的编号是否统一,并签名。

三、领取协议书后要妥善保管,若遗失,必须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才能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补办,这样可能导致同学丧失签约机会。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请慎重考虑。即使学校及单位允许办理违约手续,也必须在班级就业率达到学校和学院要求后方可办理。

五、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后,即使上级主管部门没有盖章或者同学和用人单位自行达成毁约协议,就业协议书还是具有约束力,同学需经过学校、学院、用人单位三方同意,才能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违约手续及领取新协议书。

六、就业协议书用黑色水笔填写,姓名、用人单位等关键字不能涂改。

七、就业协议书中的“培养方式”填“统分”;“应聘意见”一栏建议填“愿意到该单位就业”。

八、在非生源地就业的同学,必须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章或当地人事局章(视具体情况定)。

九、签协议书的过程中若有问题,可咨询学办宋志军老师(上班时间:880710247008,业余时间:1358849465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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