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学评教已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评教评分细则》(浙商大环境〔2021〕06号)进行了核算及等级评定, 结果已张贴于学院331室外墙公示栏中。如有疑问请于2022年3月7日16点前反馈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逸夫楼332室)。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学评教已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评教评分细则》(浙商大环境〔2021〕06号)进行了核算及等级评定, 结果已张贴于学院331室外墙公示栏中。如有疑问请于2022年3月7日16点前反馈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逸夫楼33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