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院制定了《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使用细则》、《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师生重症医疗等重大突发事件救助制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环境学院学生“学科贡献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现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5月13日前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
学院联系人:刘晓璐
办公室及电话:逸夫楼331室(0571-28008214)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环境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使用细则(意见征集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