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研究生院通知,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3〕198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7日(第10-12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1.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同时,结合师生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
2.各位老师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3.根据要求,现启动学院自查工作,请各任课老师根据期中检查自查表填写相关完成情况(见附件),可来环境楼332办公室领取材料进行检查。请于4月29日下午4点前完成检查,并提交自查表。
环境学院教学办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