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和省资助中心工作通知要求,现我院新增一个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评审结果中的推荐排序,拟推荐汪小冉同学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5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5日16:00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学办姚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219,邮箱:zjsuhjxyxg@163.com。
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