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1-01-05 阅读:

校内各相关学院:

      学校已完成2021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委托处置服务招标工作,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环境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号)要求,现将期末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查实验室内留存的危险废弃物。各实验室需全面清理废弃试剂、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等,按规定做好废弃物分类处理,张贴专用标签,集中妥善保管,并及时交回实验废弃物暂存库房,防止流失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

      二、做好假前实验室废弃物清运工作。各学院需尽快联系废弃物清运公司,于放假前完成所有留存危险废弃物的清运处置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外泄,以避免因超量存储废弃物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

上一条: 关于开展本学期最后一次管控类危化品统一采购的通知 2021-01-07
下一条: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12-29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hjxy@zjgsu.edu.cn 技术支持:名冠电子商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214 传真:0571-28008215 邮箱:hjxy@zjsu.edu.cn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