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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  发布日期:2021-05-18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均可申请“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2.“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

“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3.鼓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1.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一完成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原则上,每个学院、部门限推荐1项。确有多项特别优秀教学成果的,可申报2项。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不记入限额内,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推荐。

 3.凡申报2021年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者(见“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须同时申报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2.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对获奖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范围、要求的教育成果,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各学院(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以及5000 字内的成果总结(纸质材料各一式5)。(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2的填表说明)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1份,不提交纸质版,可将电子版(pdf格式)刻到两张光盘内提交,需列出光盘内支撑材料目录。

请各学院(部门)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院(下沙综合大楼1039房间),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yjsypyb@zjgsu.edu.cn。联系人:薛薇薇。联系电话:28877243

五、申报评选程序

1.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经学院(部门)推荐后,连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并,于62日前报研究生院;

2.撰写成果总结报告,连同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于62日前报研究生院;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评奖结果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强整合,组织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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