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新一届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包括教师督察专家和学生督察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感兴趣,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较完善的安全知识;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结协作精神,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及表达能力,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有承担实验室安全督察工作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实验室安全督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
2.可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与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等方面的活动;
4.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说明
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聘期两年,学生督察员聘期一年。教师督查专家工资根据工作量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学生督察员原则上参照勤工助学岗位核算。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下载填写“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或“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
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3.联系人:吴春金,电话:28877387,邮箱:183436727@qq.com
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5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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