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1-09-28 阅读:

各位老师: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转发资产处关于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按照“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2.放假前,各学院(中心)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3.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学院(中心)要加强假期内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废弃物存放的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物品、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4.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线上备案工作。节假日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请实验室负责人于9月30日15点前登录“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填写线上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6日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在线学习通知 2021-09-28
下一条: 关于召开2021年财政专项项目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2021-09-24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hjxy@zjgsu.edu.cn 技术支持:名冠电子商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214 传真:0571-28008215 邮箱:hjxy@zjsu.edu.cn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