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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1-10-26 阅读:

各位老师:

10月24日下午,江苏某高校一实验楼发生爆燃,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海洋研究院的实验室,重点检查一级、二级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明确实验室备案信息,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应与实验室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新生安全考试情况,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重点查阅实验室危化品规章制度、台账;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安全设施安装配置位点及日常维护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学校检查落实情况、学院月查、实验室自查情况。

三、工作安排

1. 学院自查。即日起至115日,各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利用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系统内的安全检查模块,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2. 学校抽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联合科研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核查和现场抽查工作。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清当前实验室安全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开展好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自查结果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于115日前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王莉,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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