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设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团〔2022〕28号)、《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方式
1、学生社团:新芽环境学会的副社长(会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由院团委挂网公示认定)。
2、学院班团干部:班级委员(班长、学习委员、科技委员、心理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团支部委员(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支部委员(XX党支部书记、XX党支部组织委员、XX党支部宣传委员,不注明“党支部”,默认为团支部委员)。
3、学院学生组织:院团委办公室、学院团委、党建中心、科创中心、事务中心、心理中心、青志、官微的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由院团委挂网公示认定)。
上述范围中,如有中途无故退出班团委/学生组织/社团,且在本年度任期少于一学期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4、年度考核分上下学期分别考核。由各团支部/学生组织/社团,内部组织对参加考核的学生干部的评分(满分为100分),再由所对应的辅导员/指导老师评分。最终评分为内部评分×40%+老师评分×60%
5、院团委将根据最终评分,确定每学期的学生考核等级。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对部分学生干部在上下学期均有任职且上下学期考核等级不一致的情况,采取X+Y的形式反映最终的考核等级。此考核等级需要将实际考核等级注明,并在相应加分栏目采取各等级减半相加)四个等级。各类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各组织)参与考核人数的30%。
二、考核要点
1、学生干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态度能力、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级。其中,一个考核单位内获得优秀等级的比例不得高于本组织干部人数的30%。
2、校级学生组织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指导老师审定后上交校团委,校团委负责结果公布。
3、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统筹审定后,上交校团委。其中,校管社团的学生干部由校社团管理中心负责考核;院管社团的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将结果上报校社团管理中心。
4、学院班团组织等由学院团委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团委负责人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加分标准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兼顾公平和效率,学生干部考核得分=任职岗位分+绩效考核分。对“任职岗位分”实行分类计分,对“绩效考核分”实行统一计分。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者以最高职务类别计分,学生干部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计分。
1、学生干部按以下分类
一类(18分):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类(15分):院团委部门负责人,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
三类(12分):团支书,班长,各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各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楼层长。
四类(9分) :党支部其他支委,各院级组织部门负责人,各院级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其他班委,寝室长。
2、绩效考核分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其中获得优秀的比例不得高于30%。绩效考核分统一标准:优秀+8分,称职+2分,不称职+0分。最终得分详见下图。
3、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事项不加分,如寝室出现违章电器等。
4、相应负责人包括正职与副职,各组织、班级涉及多项职务的同学,可根据部门/班级内初步考核结果选择一处进行正式考核。各组织、班级请按照实际参评人数进行优秀判定,避免出现同一人重复考核的情况。学生干部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计分。
四、材料上交
1.学院学生组织。2月27日前,请各组织主席上交组织干部考核登记表和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hjtuanwei2014@163.com
2.学院班团组织等。2月27日前,请各班团支书将本班各班级委员的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对接的同学。
环境学院团委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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