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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3-03-17 阅读: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科学评价并积极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浙科发基〔202071号)和浙江省科技厅大仪办相关通知,学校将对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和范围

已纳入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启用日期在201111日至20211231日之前的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二、考核评价内容

对设备管理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整体情况予以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评价、运行使用情况评价、开放共享服务评价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型仪器机组负责人做好仪器相关数据收集与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请各仪器负责人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于322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表格数据发送至学院实验中心邮箱:hjxysyzx@mail.zjgsu.edu.cn。纸质版于空白处签字后交至逸夫楼321室后静老师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资产处。

四、其他

此次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学院(部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参考依据。

学院联系人:后静,电话:28008250

 

附件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环境学院

附件二:经典案例撰写格式   

附件三: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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