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和学院通知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范围扩大: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经第二轮学生自主申报、学办初审、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将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反馈邮箱:zjsuhjxyxg@163.com,电话:0571-2800821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格(第二批)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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