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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人: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3-12-06 阅读:

2020级学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相应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自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请学生核对学号分值等相关内容,若如对公示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可向本科教学办公室(逸夫楼332)反映。联系人: 姚老师   联系电话28008216 


202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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