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24〕19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暂行)》,现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和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研究生和2023届毕业研究生(毕业一年内的研究生)。
二、统计要求
申报者发表的论文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发表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2.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仅A+及以上的期刊,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其他情况都为学生本人为一作;
3.已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
4.填报论文范围为A-及以上的学术期刊(学校认定的期刊名录见附件4);
5.已毕业且在我校工作的研究生,若发表论文已申报社科部、科技部的“个人科研绩效”,则无须申报。
三、期刊级别认证
1.申报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在附件4的期刊级别目录中验证,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有检索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2.若申报者发表在国内期刊,须向所在学院提供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等收录,则须向所在学院提供图书馆开具的纸质版检索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其中SCI、SSCI收录须注明分区情况。SCI收录须提供“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的升级版分区情况纸质证明(截图打印)和检索证明(图书馆开具),SSCI收录须提供含有JCR期刊分区的检索证明(图书馆开具)。
3.SCI的分区情况须在www.fenqubiao.com(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的升级版)进行验证。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24〕19号)(见附件5)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暂行)》(见附件6),各学院应参考《浙江工商大学科研工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科〔2023〕75 号)中学术论文科研工作评价计分标准进行认定,对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A+及以上的期刊,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A-及以上的学术论文进行奖励。其中,已获得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8)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标准按照不高于教师的10%执行,其他情况则不高于教师的12%执行。
2.关于ESI期刊论文,发表在 ECONOMICS& BUSINESS(经济学和商学)学科期刊的论文,乘以1.5系数奖励;其他学科ESI期刊论文,乘以1.2系数奖励。
4.论文奖励明细汇总表(附件2)中各个字段请同学严格按照表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报。申报者申报论文、学院审核论文时,须注意:
(1)对于A+及以上的期刊,若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导师,须为申报者的第一导师,即申报者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里的导师;对于A-和A级别的论文,仅奖励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对于A+级别及以上的论文,奖励学生本人一作、第一通讯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情况。
(2)若申报者本人是通讯作者,以期刊正文或检索证明中的通讯作者姓名作为认定依据。
(3)已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即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浙江工商大学。
(4)已毕业且在我校工作的研究生,若科研成果已申报社科部、科技部的“个人科研绩效”,则无须申报。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情况的年度统计与培养学院的学科建设、招生指标和奖学金名额分配相关,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重视学术论文的统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切勿错报或漏报。
2.请申报者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应向所在学院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复印件的封面上须注明申报人的姓名)及相应电子版(电子版须以“姓名+期刊名称+期刊级别”命名)和论文奖励明细表(见附件2)。其中,SCI、SSCI、EI、A&HCI期刊同时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纸质版收录证明,SCI收录还须提供“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的升级版分区情况的纸质证明(截图打印)。
3.请申报者将论文奖励明细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应成果佐证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汇总至各年级班长处,班长收齐后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年级论文奖励明细汇总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suhjxyxg@163.com,开学后统一上交纸质稿材料。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8008222。
学办
2024.1.23
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24〕19号)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hjxy@zjgsu.edu.cn 技术支持:名冠电子商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214 传真:0571-28008215 邮箱:hjxy@zjsu.edu.cn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