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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科研  发布日期:2024-03-28 阅读: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比例和名单

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招生计划和2024年实际上线和调剂考生生源情况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3月底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415日前完成。

学院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专业笔试三方面,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测试5-8分钟,包括英语自我介绍、专业外语文献的阅读和理解;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分钟,通过回答1个必答题和3-5个专业问题形式进行;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皆为百分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

每位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个人小组面试成绩*70%

个人小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60%+英语能力测评成绩*40%

每位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5*60%

七、面试分组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组数由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研究生人数确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专人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场次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和面试小组教师皆以抽签方式决定对应组别。

八、面试程序

1. 由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核实考生身份。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考生英文自我陈述(1-2分钟),随机抽取英语能力测试必答题(2题,1道翻译题、1道问答题)并迅速回答。被抽到的试题用完作废。

3. 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必答题(1题)并迅速回答。被抽到的试题用完作废。

4. 教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考生回答。

5. 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6. 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 参加面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现场录入成绩。

8. 参加面试的考生的通讯设备统一保管,不允许带入考场,违反者视作弊处理。面试教师的通讯设备一律统一保管。

九、调剂工作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十、调剂程序要求

1. 本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十一、录取原则

1.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一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其他

1.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与校研究生院进行协调后负责解释。

2. 学院复试咨询电话:0571-28008218吴老师

学校举报投诉渠道:举报电话:0571-28877064,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学院举报投诉渠道:举报电话:0571-28008203,举报投诉邮箱zjgsuhjjw@163.com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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