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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4-04-25 阅读:

各位老师:

   接教务处通知,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路径,深化数字教育教学革命,强化教师教学学术研究能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关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大胆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机制和课堂教学方法,推进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四位一体建设,数智引领,科产教融合,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立项原则

1.问题导向

项目建设应聚焦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对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痛点、堵点问题,有导向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示范性。

2.顶层设计

各人才培养单位要以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围绕人才培养从知识型向创新型转变这一中心命题,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加强申报项目的统筹设计与布局,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择优申报工作。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须有原创性和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3.鼓励交叉

支持打破学科、学院、专业壁垒,跨学校、跨单位、跨专业联合申报优质项目。

4.突出特色

学校重点、优先支持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领域具有较好前期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项目,并鼓励项目在选题、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5.注重实效

注重项目不同阶段的建设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性和示范性,将项目成果应用情况作为立项支持的必要条件,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项目类型

2024年拟立项的项目包括:年度重点专项、一般建设项目和思政课程专项项目。

1.年度重点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为积极响应教育数字化战略,前瞻性布局“AI+”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构建“AI+”复合型专业和课程,提升教师“AI+”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AI+”学习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围绕知识图谱搭建、复合专业建设、“AI+”教育教学生态等主题开展改革研究,拟支持项目5项,建设经费3万元,建设周期2年。

2.一般建设项目

围绕教育强国建设和十四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专业-课程-教材-师资一体化建设、产教融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平台建设等领域的关键环节开展改革研究,拟支持项目15项,建设经费2万元,建设周期2年。

3.思政课程专项

针对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思政课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思政课程专项拟支持重点项目5项,建设经费3万元,建设周期2年;一般项目10项,建设经费2万元,建设周期2年。

四、申报条件

1.年度重点专项和一般建设项目面向全校教师开展申报,思政课程专项优先支持思政课专职教师申报。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4630),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3.项目主持人限一人。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二项。申请人近三年来没有被中止撤项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主持人已有二个及以上同级项目在研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凡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4.根据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原则,仅接受经单位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报材料。

五、立项建设与管理

1.推荐形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组织,在单位内部开展前期的论证、遴选等工作。对推荐的项目情况应予以初步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在各项目申报表中详细填写推荐意见。学院的推荐意见将作为学校层面组织立项评审时的重要参考。

2.集中审核

对于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学校将实施竞争性立项评审。年度重点专项和一般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思政课程专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经费来源

年度重点专项和一般建设项目由学校本科教学专项拨款资助,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思政课程专项经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拨款资助并进行管理。

4.结题申请标准

年度重点专项完成以下任务之一可申请结题。

1)依托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教学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教学论文。

2)依托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一流课程、规划教材、教材奖、教学团队或教学平台。

3)项目负责人获评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英才、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一般建设项目完成以下任务之一可申请结题。

1)依托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教学论文。

2)依托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一流课程、规划教材、教材奖、教学团队或教学平台。

3)项目负责人获评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英才、教学团队,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4)专家组认可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思政课程专项重点项目结题申请标准按照学校年度重点专项进行,一般项目按照学校一般建设项目进行。思政课程专项的申报教师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奖项可比照省级及以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认定成果。

5.结题验收

1)年度重点专项和一般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思政课程专项的结题验收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结果报教务处备案。结题验收每年一次。

2)如项目成果已达到结题标准,项目主持人可申请提前结题,但项目的研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用于结题的教学论文需要在项目研究期内发表,教学成果和教学荣誉应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论文须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标注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以教学成果和教学荣誉结题的,成果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应为项目主持人。

4)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成果质量、成果与项目的相关性、成果的实践价值、成果的示范性等指标评分,评审合格的方可结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或研究期满未取得符合结题申请标准成果的项目可申请项目延期。结题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然无法结题,中止撤项,追回剩余经费,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级教改项目。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浙江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附件2)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请于5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ng_260@mail.zjgsu.edu.cn,纸质版在签名栏处签字后提交至332室,感谢各位老师支持。


环境学院 本科教学办

                                                20244月25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


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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