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大型仪器报废的公示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12 阅读: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办法》(浙商大资产〔202028号)文件要求,气体混和器(20140304)已符合报废条件,现进行公示: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单价

购置时间

20140304

气体混和器

140,000.00

2014-01-14

公示时间:2025.3.12-2025.3.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31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20140304气体混和器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 关于开展下沙校区废弃物托运的通知 2025-03-12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hjxy@zjgsu.edu.cn 技术支持:名冠电子商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214 传真:0571-28008215 邮箱:hjxy@zjsu.edu.cn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