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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度(2025—2026学年)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学办  发布日期:2026-10-27 阅读: 次

各年级、班级: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残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2026级新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2026年新修订《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审核参考指南(2026年版)》(附件4)自主提交申请。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评选管理办法,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开展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三)学校报送。学校完成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与获奖等次,统一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审定。

三、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11月4日10:00前交至逸夫楼323。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zjsuhjxyxg@163.com。(压缩包请以“班级+姓名+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命名)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

(二)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2);

(三)佐证材料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证;

      (2)银行卡正反面;

      (3)申报周期(2025-2026学年)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证书须按照申请表内奖项填报顺序依次排列;奖项已评审通过、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出具获奖证明替代。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

          附件4: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审核参考指南(2026年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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