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现就我院选树“最受师生喜爱的党组织书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二、选树名额
各党支部推荐“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1名。
学院将根据推荐材料和实际情况评选出“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教工党支部)”和“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学生党支部)”若干名并予以奖励。择优推荐1名作为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候选人选。
三、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四个意识”牢固,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和推动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精通党务业务,不断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创新,以党建引领和推动事业发展成绩显著,所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善于做师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在师生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和感召力,深受师生群众喜爱和拥护。
四、选树方式
1.基层推荐。在征求广大师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各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对象。
2.开展评选。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研究后,确定“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人选。
3.选树宣传。“七一”前夕,对“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进行表彰,并通过院网、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
五、报送要求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选工作,要充分汇集广大师生党员的意见,于5月14日(周一)前,将推选对象的推荐表(见附件)报送院党委。
联系人:陈闯(电话:28008221 18368020601/6706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