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三定”方案中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人〔2023〕147号)规定,2025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决结果及个人申请表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6月24日16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的,可向院纪委等纪检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